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:1、受理委托:根据委托人要求,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;2、初始调查: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,并进行现场查勘;3、检测验算: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,必要时,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:4、鉴定评X:对调查、查勘、检测、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,综合评定,确定其危险等X;5、处理建议:对被鉴定的房屋,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;6、出具报告:报告式样应符合规定。